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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之三 文抄神鵰英雄傳(第1/2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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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奕出了醫館,走在大街之上。

眼見行人往來密切,摩肩接踵,顯現出人聲鼎沸的鬧市景象,南奕微微有些恍惚。

自己果真是穿越到了一個與前世面貌大為不同的聊齋異世。

在這裡,自己或許將過上全新的生活,亦或是命如草芥,不知何時便成了被殃及的池魚。

心中默嘆了一口氣,南奕收回思緒,開始面對一個十分現實的問題。

肚子餓了。

中午被人送至醫館,折騰許久後此時已將近五點,到了吃晚飯的時間。

若是原身,會去找一些餐館,看是否能廉價買些客人吃剩的剩菜,以及糙米混糠的米飯,多少沾些油水。

但換做南奕,實在是不願去吃這種,不知由多少客人殘羹湊足的剩菜。

掂量了一下兜裡的餘錢,南奕最終還是決定去吃麵,至少不能虧待了自己的肚子。

錢,沒了可以再賺,實在不行也可以再借。

但身體,卻是革命的本錢。

他走到一家客人不少的麵館,點了份大碗麵條,尋桌坐下。

此店,店名南洲面鋪,售價為小碗五文,大碗八文。

回憶了一下各式物價,基本可以簡單粗暴地將此世的一文錢,視作前世天夏的一塊錢。

而南奕此時的全副身家,總共只有三百三十八文,以及欠宋忠的千文藥錢。

今天十二月十號,歲考在二十五號,新年則是一月一號開始。

以三百多文錢捱到新年,南奕自忖自己不是那塊料。

所以,不管是否著急還宋忠的錢,都得先考慮賺錢。

此時面已上桌,南奕一邊吃麵,一邊思量賺錢的法子在哪裡。

但思來想去,只覺得難搞。

此世生產力不低,各類商品都基本成熟,並不存在靠什麼藍星土法技術便能快速掙錢的正經辦法。

在不打算依仗「洞真」異能去賭錢的情況下,一時半會間,似乎只能出賣腦力。

比如原身以前,就是靠著偶爾給人代寫書信、對聯等途徑賺些零錢。

但南奕想更進一步,嘗試給報刊投稿,寫點小說賺稿費。

此世畢竟還是古代王朝畫風,娛樂手段不多。於大眾而言,小說故事可謂是最為流行的娛樂形式——有錢就直接買刊載小說故事的民間報紙,沒錢就聚在茶樓聽說書人說書。

在這種情況下,此世寫小說,只要確實寫得不錯,倒也不愁賺不到稿費。

趁著天色未暗,吃完麵的南奕連忙趕去最近的一家書店。

書店主人正準備關門去吃飯,見南奕匆匆趕至,便暫時停下手上動作,問道:“小郎君是來買書還是買報?”

南奕也不客套,徑直開口:“敢問店家,若是我想投稿小說,該如何操作?”

書店老闆狐疑地看了兩眼南奕。見南奕雖然年幼,但畢竟是書生打扮,便道:“有心投稿的話,可以先將文稿予我過目。若我覺得故事精彩,或你能說服於我,我便將你的文稿推薦至書行,由書行管事決定是否採用。”

“原來如此,那我改日攜稿再來,請店家鑑賞。”南奕說完,掃了眼店裡架子上的《南天民報》。

其實他有心買份民報拿回去細看。但考慮到囊中羞澀,終究還是打消了這個念頭。

比起研究參考這個世界的流行小說後再自個原創,南奕更傾向於文抄魔改前世作品。

畢竟,文抄才是保持小說更新的第一生產力。

而讀書人的事,那能叫抄嗎?

那叫英雄所見略同!

反正此世小說,原身記憶中也有大概印象,多為志怪傳奇或宮闈豔情,類似於《聊齋志異》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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