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下鄉辦案(二)(第1/2 頁)
兩個人,一個是30多歲的男警察劉俊義,另外一個是一名20多歲的女輔警李清,兩個人把卷宗拿了過來,四個人在辦公室裡仔細的研判起來。
案件發生在一個多月前的10月20號,多隆縣110指揮中心接到有人報警:
報警人是當地的一個村民叫陳江,據他說當天上午他在山上採藥時,發現在公路下邊的深溝裡面躺著一個人,他走到附近之後叫了幾聲,但那個人沒有任何反應,在他的旁邊還有一臺翻倒在地的摩托車。
指揮中心認為這很可能是一起交通事故,於是就把警情通報給了縣交警大隊。
交警們用了最快的速度,也是兩個多小後才趕到了現場,這是一段非常偏僻的盤山路,仔細勘察過後,交警在事發路段的路面上發現一些不太明顯的血跡。
從上面沿著坡度往下延伸,大約有20多米的距離,就是發現死者屍體的位置,這二十多米的距離都有發現植被和樹木被刮擦的痕跡,死者的面部手腳均有擦傷,衣服也有多處破損。
所以交警初步推斷:死者和摩托車應該是從路面直接翻滾掉下了山坡,但是死者的死因不能確定,能夠明確的是基本可以排除死者是自殺的可能性。
既然排除了自殺,那麼就只剩下三種情況:
第一,這就是一起正常的交通事故,事故發生後肇事的車輛逃逸。第二,這不是一起正常的交通事故,而是人為製造。第三,這不是第一現場,而是將人在別的地方殺死,然後在這個地方將死者和摩托車一起推落下去。
法醫將屍體運回了鎮醫院的太平間,進行進一步的屍檢。
交警也將死者的摩托車運回縣交警大隊進行痕跡鑑定。
經過詳細的勘察,發現摩托車的左側有多處刮擦的痕跡,很明顯,這說明在出事的時候,摩托車與對方車輛一定發生了激烈的碰撞。
在摩托車左手柄上,交警還發現了一小塊藍色的油漆,根據經驗推斷,這塊藍色的油漆應該來自於一臺貨車或者是一輛農用車。這兩種車輛在當地的農村很常見,如果逐一排查幾乎是做不到的。
法醫進一步屍檢的結論是:死者的死亡時間應該在被發現前的10個小時左右,致命傷在頭部,他的頭部受到了猛烈的撞擊,導致他的顱腦嚴重損傷。
根據摩托車的號牌查詢,死者的身份很快就被確定了,他是巴里莊鎮上雲村人,名叫吳良。
據他的母親說,出事前吳良說要去縣裡辦事,然後一個人騎著摩托車就離開了,可是過了兩天他都沒有回來,打電話也沒有人接。
案件發生之後,警方一直在尋找目擊證人,也有根據藍色油漆這一條線索在周圍排查可疑的貨車和農用車輛,由於是山區,村與村之間距離比較遠,所以排查起來費時費力,一個多月來沒有發現任何線索。
韋鴻宇掃視三個人:“你們有什麼建議嗎?”三個人都默默的搖搖頭。
“走吧,我們再去現場看一看。”
四個人開著一臺警用麵包車來到了當時的案發現場,由於案發已經過去一個多月,現場的植被都已經長了起來,老警察劉俊義也是在附近走了幾個來回才找到準確的位置。
水泥路面上已經看不到任何痕跡,韋鴻宇沿著路坡慢慢地向下走來到溝底,他小心翼翼的在四處搜尋也沒有任何收穫。
四個人在現場忙了幾個小時也沒有任何新的發現,只好打道回府。
接下來的幾天四個人分成了兩組,一直在周圍的村莊摸排走訪。
韋鴻宇來到八里莊鎮派出所的第八天,按原定計劃,今天他要和輔警李清去一個叫黑山的村莊走訪,兩個人開著麵包車早早出發,出了鎮子一直沿著山路向東行駛。
在山路行駛了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