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重大刑事案件(上)(第2/2 頁)
和林浩你們兩個人一組去調查男性死者的社會關係,韋鴻宇和劉軍去調查女性死者的社會關係。”
“大家要隨時保持聯絡,互通有無,時間有限,不要做無用功”
張衛東一錘定音!
經過幾天的調查,男性死者並沒有像大家傳言的那樣,有多少套房子,以權謀私,是個貪官。相反此人在工作中兢兢業業, 政績突出,口碑還不錯,從未與人結怨,仇殺的可能性基本排除。
女性死者的社會關係複雜一些。很小的時候外出打工,在外離異後帶著孩子回來, 與男性死者相遇,組成二婚家庭。
此女一直在做建材水泥生意,後來又進入房地產行業。
生活比較富裕,但是也沒有發現在經濟上或感情上與人有仇怨。 被人仇殺的可能性也基本排除。
這個小區案發當天停水停電,又沒有目擊證人,多方偵查後, 張隊一行人幾乎沒有什麼收穫。
案件幾乎沒有進展。
此時的韋鴻宇又展示出了他獨特的分析能力:
四個人的被害現場沒有搏鬥掙扎的痕跡, 說明兇手進入現場時並沒有驚動熟睡的四個人。行兇後又冷靜的清理了現場,消除痕跡,也只有瞭解這家人居住情況的人才能做到這一點。
那麼,如果兇手是熟人,他是怎麼進入被害者家的呢?
根據整棟樓的門窗都完好無損的情況來分析,只有兩種可能:第一,房間裡的人把門開啟,讓兇手進入。第二,兇手有被害者家的房門鑰匙。
第一種可能排除,因為四個人都在熟睡當中遇害,沒有開門的可能性。那麼只剩下第二種可能, 兇手有被害者家的房門鑰匙。
根據調查得知,被害者家有五套房門鑰匙。
被害者夫妻各一套,兩個孩子用一套,男死者的母親和保姆共用一套,還有一套備用。 五套鑰匙都在,沒有丟失。
那麼就只有一個結果:兇手配了鑰匙。
配鑰匙,你首先得能拿到原來的鑰匙,那麼誰能接觸到鑰匙呢? 根據生活經驗,只有本家人才能拿到鑰匙。
本家人,包括男方的本家人,也包括女方的本家人。
那麼查一下到底是誰能接觸到鑰匙不就可以了嗎?韋鴻宇立刻向隊長張衛東彙報了自己的偵破思路。
韋鴻宇的分析讓張衛東幾乎是拍案叫絕:你小子簡直就是我的指路明燈, 怎麼難題到你這就都不是問題了呢?
“明天你跟我一起去,把這件事查清楚,看看到底是誰能接觸到鑰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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