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誰的拳頭大,誰說了算(第1/2 頁)
區人民醫院。
骨科住院部16-08號病房。
老金頭上纏著膠布,腿腳各自用塑膠板纏綁固定著,整個人虛弱地仰躺在病床上。
他媳婦坐靠在床頭前,低聲抽泣著,那哭紅腫的眼睛,再擠不出半滴眼淚。
張芸芸背靠電視牆,不時地看向門外,似乎在等著某個人的到來。
她那白裡透紅的面頰,依稀可見幾條淚痕滑過。
從小到大溫室裡長大的她,從沒見過像今天的這種場面,因為自己,一個好端端的人前後不到半個小時,就躺在了病床上。
老金的英勇無畏,讓她備受感動與自責。
她的一側站著兩警察,正準備著錄口供前工作。
“行了行了別哭哭啼啼了,旁邊還有人看著呢。”
“你個傻娘們,多大點事,不就崩了兩顆門牙外加幾處骨折嘛,不知情的還以為你男人沒了在奔喪呢。”
縱然一動不能動,老金依然故作輕鬆地安慰著自家娘們。家裡的婆娘雖然平常沒少對他吆喝五六,但真當自己有事的時候,卻哭得比誰都傷心。
透過這件事,老金尋思著,以後再也不去天上人間尋花做柳了……
只是,要是讓他枕邊人知道,都這時候了自家男人還想著那事兒,估計能省下不少眼淚。
“王金寶先生,請把你剛剛發生的事情經過,詳細得跟我們陳述一下。”
一警察手裡端著民事記錄本,走到老金床榻邊問道。
老金艱難地點點頭,如實交代了整個事情經過。
沒一會,一警察出門接了個電話,待到再折返回來時,看向老金的目光多了一絲同情。
“是這樣的王先生,您說的情況與我們所瞭解的基本沒什麼出入,確實屬實。”
“不過事情的起因源於這位張女士打了對方一巴掌,並且在你並未受到人身攻擊的情況下,你率先出具了兇器小刀。所以,如果從整件事來作判定的話,雙方都有錯。我們這邊建議您私底下協商處理。”
“協商處理?!”
沒等老金說話,一旁的張芸芸頓感不平,沒好氣地說道:
“我是打了對方一巴掌沒錯,我這位朋友拿出小刀自衛也有錯?況且從頭到尾都是我朋友在捱打,對方已經構成了蓄意毆打他人行為,完全夠得上刑事責任了!”
對於老金他們的遭遇,兩位警察深感抱歉。
但他們能做的就是儘可能地秉公處理,他們具備治安管理權,但沒有論罪判決權。
如何判定一個人有罪與否,那是上了法院法官的事,在這方面,他們也無能為力。
“這麼跟你們說吧,您之前跟我們說的,餘有良先生惡意指使他人控制你的人身自由這條,由於缺乏相關證據鏈,暫無法判定。其本人與被毆打的王先生也不存在直接關係。打他的是另外幾個人,我們可以根據治安條例對那幾人採取行政拘留措施,當然,也可以對那幾人提出刑事訴訟。”
“但至於你們所說的餘有良是主謀,根據毆打王先生那幾人的供詞,他們只是出於朋友的仗義來做這件事。仗義這種東西,可以理解為非主觀性指使,而是被動接受的一種人為行為。這麼說,你們能理解嗎?”
張芸芸徹底無語,又深深地感到無力。
正如同兩位警官所說,確實沒有證據證明,餘有良是整件事的主謀。
真要上了法庭,大機率也是奈何不了對方,充其量也就讓那幾個狗腿子受點苦罷了。
對於餘有良而言,根本不痛不癢。
“算了算了……弟妹,這件事就這麼算了吧。所謂胳膊拗不過大腿,對方財大氣粗,人脈廣闊,我們……只能自認倒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