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張華出名了(第2/2 頁)
黨委政府大院的事件和副鄉長張華被縣紀委審查遭刑訊逼供的事件。
李彩雲部長說:“各位媒體的記者朋友們,第二起事件和第三起事件是同一個起因。
第三起事件是第二起事件的延續,下面我來向大家通報事實真相。”
李彩雲部長通報了塔溝鄉被上、下王莊村的王鳳五、王鳳奎堂兄弟倆帶近二百名族人衝擊鄉政府,致使多名鄉幹部受傷、副鄉長張華傷重住院的原因與經過。
又通報了原縣長、原公安局長、原反貪局長充當其保護傘的真實原因,以及反貪局長用兩萬塊錢買通縣紀委案審科科長祝青偉,對副鄉長張華打擊報復、違規違法實施審查、刑訊逼供的事情真相。
會議主持人、縣委副書記、縣長梁國成發言說:“各位記者朋友,第二起和第三起事件其實用一句話就可以概括。
這是一名滿身正氣的幹部與一夥違法亂紀幹部的鬥爭,這更是一名基層公務員為扞衛黨紀國法、為維護百姓利益而不畏權勢,不怕流血犧牲,敢於同貪汙腐敗、禍害百姓的官員做鬥爭的光輝事蹟。
各位記者朋友,咱們口中經常說三個字‘正能量’,什麼才是正能量?我認為我們的副鄉長張華同志就是正能量,是滿滿的正能量!
我們的國家、我們的社會,不止是要弘揚正氣,更要大力宣傳、弘揚我們的正能量,只有正能量滿滿,我們的國家、我們的民族才會更加繁榮昌盛!”
現場頓時爆發出雷鳴般的掌聲。
記者席上坐著的高倩在拍手鼓掌的同時,心裡說道:“你這傢伙這頓打終於是沒有白挨啊,這下算是出名了。
不行,不能這麼便宜放過你,至少也得敲你幾頓飯。”
竹林縣這次新聞釋出會有多家新媒體直接採用了網上直播,許多大的新聞入口網站也隨著現場記者發回的簡訊,及時更新著內容。
張華還在高速上開著他的夏利車在慢車道上悠哉悠哉的行駛著的時候,他的名字、他的事蹟已經在網上傳播了。
竹林縣政府的官網搶抓時機,第一時間釋出了張華的簡歷,還有從雙河鄉、塔溝鄉兩個鄉黨政辦緊急催要來的張華在工作中、尤其在農村與百姓在一起的照片。
迅速的引起了眾多記者的關注瀏覽。
這篇標題為“最具正能量的副鄉長——張華”的個人介紹中,一下子彙集了三十多張照片。
其中有一張照片很快被多家網站轉發,照片中,像是雨過天晴後,田埂上,張華騎在摩托車上,身上、臉上、包括摩托車上全是泥巴。
他一隻腳踩在地上撐著摩托車,身體後仰,像是在盡力的掙脫,旁邊有三名百姓,一名百姓伸手拽著他的右胳膊,另一名百姓伸手攔著摩托車不讓他走,張華與他們三人都是燦爛的笑著。
照片是雙河鄉黨政辦的寧偉提供的,是他用手機抓拍的,他起初給圖片寫的說明是:張華每次到農村,老百姓就拉著不讓走。
縣官網的圖片說明是:張華副鄉長與老百姓的情誼。
國內最大的一家新聞網站,從竹林縣政府官網上將這張照片複製過來後又做了高畫質處理,將照片也做了放大,下面配文很簡單:張鄉長,吃完飯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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