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大不了公開戀情(第1/2 頁)
在曾以晗給池予打電話之前,先收到了經紀人楊斌的電話。
“晗啊,我看這事兒不用發宣告澄清了。”
曾以晗拔高了音量,足以將房頂掀翻:“你、說、什、麼?!你、再、說、一、遍!”
“嘶,耳朵都讓你震聾了。”楊斌嘀咕了句,半天沒出聲,估計是在揉耳朵,過了會兒,聽筒裡再次來傳來他的聲音,“池予的粉絲也是福爾摩斯級別的,已經找到證據,證明你那一晚不在家了,你自己上微博看看吧,事情出現了轉機。”
曾以晗帶著懷疑反問:“真的嗎?”
“我還能騙你不成?”楊斌嘆口氣,語氣還有點遺憾,“看來你還真不是頂流的女朋友,唉——”
沒再理會楊斌的異想天開,曾以晗直接撂了電話,懷揣著激動的心,顫抖著手指點開了微博。
她刻意忍著沒去看自己的微博主頁,怕看到那些不堪入目的辱罵文字,縱使她心理素質強,也扛不住一輪接一輪的炮火攻擊,她去看了熱搜榜。
緊跟著“池予戀情”的是另一個火速竄上來的話題——池予戀情假。
意思是這是一個假瓜。
有池予的大粉把曾以晗出道以來寥寥數百條微博扒了個底朝天,還去留意了她關注列表裡的明星,堪比警方破案,不放過任何蛛絲馬跡,沒想到還真讓粉絲找到了關鍵證據。
帖子不是說池予在11月30日那晚去了曾以晗家,與她共度春宵,一夜未歸嗎?
事實上,曾以晗那天晚上根本不在家!
她去參加圈內好友楊思琦的生日聚會了,楊思琦當晚連發了幾條微博,一張大合照是晚上十一點多發的,裡面有曾以晗,最後一條動態是凌晨三點多發的,楊思琦眯著眼懟臉自拍,說自己的雙眼皮困成了三眼皮,而她的朋友們還在玩狼人殺,照片的角落裡曾以晗露了臉。
說明曾以晗凌晨三點多還在楊思琦家裡。
聚會上另一個女明星也發了微博,時間是第二天清晨五點半,文案充滿調侃的語氣:也是醉了,通宵玩狼人殺,居然當了一晚上狼人,心好累,真想做個好人。【苦笑】
配的圖片裡,一群女明星橫七豎八躺在沙發上,曾以晗睡得昏天黑地。
粉絲在評論大誇特誇:明星果然與素人有壁!我通宵起來臉腫成豬頭了,女明星們竟然還這麼美!羨慕羨慕。
這說明什麼?
曾以晗那天在楊思琦家通宵玩狼人殺,第二天早上五點多還沒回去,怎麼可能跟池予在藍楓小區的家裡共度春宵,除非她有分身術!
看到這裡,曾以晗拍了一把腦門,是啊,她怎麼忘了這一茬,11月30號那晚,她在楊思琦家留宿,根本沒回家!
只要把證據亮出來,她就能洗脫嫌疑,證明她沒和池予一起過夜,還不用供出黎青酒。反正沒人知道她和黎青酒合住。
彷彿有一縷陽光照到了臉上,曾以晗豁然開朗,通體舒暢,她情不自禁地張開雙臂,在原地轉了一圈。
所以說人就是得多做好事,才能積累好運。
可是,當她開啟整理證據的這位博主的評論區,除了池予的粉絲相信,路人大多持看熱鬧不嫌事大的態度,還有人提問:既然曾以晗那一晚不在家,池予為什麼會去她家?
“望周知,發微博的時間不代表拍照片的時間,照片可以提前拍,誰知道曾以晗那晚到底有沒有回家?”
“上次那誰,否認戀情,連聊天記錄都p,照片早拍晚發又算得了什麼?”
“看到有位姐妹說得對,池予那個人夫感,要說沒談誰信啊,也就粉絲騙騙自己了,真是永遠叫不醒裝睡的人。”
“我是池予的粉絲,我記得哥哥在公開場合說過自己的理想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