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被限定死的案件!(第1/3 頁)
一旁的警察愣住,隨即小張立馬道:
“兇手不是隨機殺人!?”
世界上有種案子很難破。
那就是由精神病引起的隨機殺人,完全沒來由,就是單純想讓你死的案子。
但眼前這案子,明顯不是這種。
“你覺得是嗎?”
許生反問對方。
“第一案發現場,和第二案發現場,間隔十餘公里!”
“但兩人的死亡時間,卻間隔不到一天,並且兇手均清楚的知道周圍的流浪狗,殺完人後,能第一時間找到狗的身體。”
“他的目的明確,思維清晰,殺人地點了如指掌,知曉受害者在家的時間,明白自己完成目標所需的條件,要做的事他十分清楚!”
“你覺得,就這樣,兇手還是隨機殺人?”
確實,殺了第一人後,半天多點的時間,精準趕到十餘公里外殺人,隨即再帶著腦袋,找到周圍的流浪狗.
這不是提前踩點,提前預謀,絕對完不成!
眾警察啞然,連環殺人的性質才剛確定不久,資訊還沒采集完呢,他們是真沒時間思索這些
“如果,受害者真和兇手有關係”
“並且,兇手身邊那人,死亡原因和受害者有關的話.”
李勝眉頭一鎖,他想到一個問題。
“受害者是如何傷害到兇手身邊人的?”
“兩個完全不認識的人,沒怎麼接觸過,是如何共同得罪一個人的?”
已知,受害者兩人互不認識,未說過話,手機裡沒有聯絡方式,沒有血緣關係,工作內容,年齡,時間段,均不同!
連居住地點都不同,距離十多公里。
如此,兩素不相識的人,是如何對兇手的人,造成生命影響的!?
“你問我,我問誰?”
“目前我不知道,但我們可以從確定的‘結果’,反向推導資訊!”
許生沉思片刻,他腦子裡立馬有了許多種害人的法子。????“首先,我們先總結一下,兇手的資訊。”
“目前,兇手為男性,年齡不詳,居住地帶隨機,並且擁有足夠充裕的時間殺人,又或是提前謀劃計劃。”
“從思維層面,以及時間和居住地點來推測,身份大概是拾荒者、乞丐,又或是留守兒童,因為親人受到傷害,所以才會選擇進行報復,而對方與受害者產生矛盾的地點,最清晰直觀的便是.”
說著,許生一頓,再次開口。
“雙方活動範圍的共同處!”
“拾荒者擁有固定的活動範圍,幾乎不會改變動向,除非兇手習慣流浪,邊走邊拾荒。”
在同一個地點拾荒十年,和邊走邊拾荒做對比.
就好比你在家附近,想吃東西外出,和在外地,想吃東西外出,尋找店鋪時的心情。
一個瞭如指掌,另一個略顯迷茫。
從目前得到的資訊來看,兇手對江三市有一定程度的瞭解,所以排除第二選擇!
“機率較小,按照機率大的,當成兇手擁有自己的地盤,那麼這個地盤便是對方的活動範圍,輕易不會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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