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部分(第1/5 頁)
“幾個小兔崽子給我滾開!信不信老子連你們也一起打?”那計程車司機威脅。
但幾個學生卻始終護著我,雖然他們也很緊張,有點害怕,但卻沒有退縮。
這時附近的巡警趕了過來,瞭解情況後,將我和計程車司機帶到了當地的派出所。
計程車司機叫張海,到了派出所後依然很牛氣沖天的樣子,直接就跟民警說你們張副所長是我侄子,讓他來和我說話。
派出所有崗位欄裡確實有一個姓張的副所長,可見張海說的話沒錯。接到電話後,那個張副所長也真的就來了。吩咐下面的人給我作筆錄,然後就把他叔叔帶出去了。
作完筆錄後,有位民警進來,說我反正也沒受什麼傷,不如相互道個歉和解算了。
我一聽就急了,我說是他首先動手打人,我頭被他打了幾下,現在還疼,怎麼就相互道歉了?我哪裡錯了,要向他道歉?
那民警說這種事一般也就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各退一步就行了,沒必要一直糾纏。這樣對大家都沒有好處。
我氣憤不過:“就算是大事化小,那也應該是他向我道歉,賠我手機。今天如果不是那幾個學生阻止,他不知道要把我打成什麼樣子了,怎麼能這樣就放了他?”
“那你想怎麼樣?”那個民警有些不耐煩。
“賠我的損失,當面向我道歉!”我說。
“意思是你們不和解了?如果你不和解,那你們自己去打官司好了,我們這裡不負責處理賠償問題。”
“那您的意思是說就這樣不了了之,我就白捱打了?”
“你這是要和吵架嗎?這裡是派出所,不是你撒野的地方。”
“我哪裡就撒野了,那個人打了我,還踩壞了我的手機,他至少得向我道歉和賠償!”我堅持道。
“你要鬧事是吧?你還敢大鬧派出所?信不信我拘留你?”
“警官,我哪裡鬧事了?我是受害者,是向你們求救的,但你們說讓我和解,和解那也得賠償和道歉。總不能我捱打就白捱了?”
“你敢鬧派出所,關起來,讓她叫人來領,交罰款!”
就這樣,我從一個受害者變成了一個鬧事者。我現在相信了,那副所長真的是計程車司機的侄兒,而且肯定是親侄兒。
一個女民警見我可憐,說暫時先忍忍,讓我先打給電話給家屬,來把我領走再說,有什麼委屈,可以向上級部門反映,基層的這些小官們作威作福習慣了,雖然說上面嚴,一直要求改作風,但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雖然總體情況在變好,但還是有部份害群之馬不會輕易改掉。
我想想這樣和人家硬扛下去對我也沒什麼好處,於是同意了女民警的建議。同意打電話讓家屬來領我走。
在這種情況下,我最應該打給的人,當然是我丈夫。但我知道如果我打給陳年,他肯定不會來。或許還會說我多事。所以不能打給他。
你肯定會說,為什麼不打給安明?他肯定會快帶趕到。
我也想過,可是安明是我什麼人?沒名沒份,到時警察問我,安明是我什麼人?我怎麼說?我侄兒?還是我男朋友?還是其他的什麼?
想來想去,我最後選擇打給袁小剛,我那個出口成髒的當小混混的弟弟。打給他,總比打我老媽,讓她著急的好。
女民警幫我打通了電話,電話那頭嘈雜,好像還有猜拳行令的聲音,應該是在喝酒。民警跟他說了半天,他提出讓我自己接電話。
我接過電話才喂了一聲,問是小剛嗎,他那邊馬上開罵:“袁小暖你有完沒完了?你當賭棍也就罷了,現在又打架?你一把年紀的人了還當老太妹?你還要不要臉了?”
我只好把當時的情況解釋了一下,說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