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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伯氣勢洶洶地邊說邊走過來,嚇得真冬慌忙躲到我背後。
“少量的垃圾我們這邊不收啦……咦?嗯嗯?”阿伯突然走到我身旁:“這不是吉他嗎?不可以把吉他丟掉啦!”
“咦?這裡不能處理吉他嗎?”
“可以是可以,但我不允許。”
……什麼啊?
吉他是男人的靈魂啊!藍調之王比比金要是拋棄了自己的代表名琴Lucille也很令人傷心吧?皇后樂團的天才吉他手布萊恩梅要是捨棄了Red special更不得了啦!”
這個人到底在說什麼啊?
“可是吉米罕醉克斯就燒掉過好幾把吉他啊?”
“那不是丟掉吧?是燒給天上的搖滾之神啊!因為他是吉米罕醉克斯所以可以被原諒。咦?看你年紀輕輕,居然聽過吉米罕醉克斯啊?”“咦?是啊……我還滿喜歡的。”
阿伯的眼睛亮了起來,看來是老搖滾的忠實樂迷了。
“這樣啊,原來如此啊!我還是最喜歡他組成Experience樂團那時期的音樂啊,雖然Woodestock音樂節之後他就……”
阿伯突然熱血沸騰地滔滔不絕……快回去工作啦!我稍稍回頭一看,才發現真冬已經逃到遠處的建築物下避難了。可惡的叛徒,害我一個人站在那裡聽阿伯講了二十幾分鐘的Woodstock音樂節。
“……所以你再好好考慮一下吧,不要丟吉他了。追尋夢想要趁年輕哪!”
我好不容易才等到機會插嘴,於是慌忙揮手否認。
“您誤會了啦,我不是來丟東西的,是來撿東西的。”
“嗄?”我向一臉訝異的阿伯解釋起不小心丟掉貝斯的來龍去脈,沒想到阿伯突然眼眶泛淚地說道:
“……原來……原來是這樣啊……這畢竟是你第一次自己去買的樂器啊……是難忘的青春回憶啊……”
呃,我沒說過這是我第一次自己去買的樂器吧?雖然要這樣說是也沒錯……
“存了好久的壓歲錢才終於買下來,還不是很會彈就已經把將來的團名、第一張專輯的名字想好了,偏偏家裡的老媽討厭搖滾樂,竟然自作主張把貝斯給丟了……不管在什麼時代,搖滾樂手都難逃這樣被迫害的命運啊……”不要自己亂編故事啦!“所以你才跑遍了區公所之類的地方,輾轉找到這裡來啊,你太偉大了,我被你感動了。找回貝斯之後,記得好好給它取個女人的名字啊!”
“咦?找得回來嗎?你知道它被送到這裡來了嗎?”
“不知道。每天有好幾噸的垃圾被運來這裡耶,我怎麼可能都知道啊!”
幹嘛突然又這麼冷漠啦!
“我看是找不到了吧?先跟你說清楚,我可不能放你進壓縮裝置裡找;要是已經處理完畢丟進掩埋坑裡就更別指望了。還堆在平臺上那些是可以讓你去找找,不過還是會妨礙我們作業。”
“是喔……”
感覺希望渺茫。果然是我太天真了嗎?
“話說回來,你的貝斯是什麼時候被回收的?今天?不要跟我說是上禮拜喔!”
“呃……嗯……是前天。”
阿伯突然瞪大了眼睛:“前天?”
我還以為他要變身了,嚇得後退了一步。
“前天回收的……已經沒希望了嗎?”
“真的是前天嗎?不可能喔。”
“……咦?”
“固定的回收日只有禮拜三,而且你不是自己拿來丟的吧?”
我一邊點頭,一邊卻滿腹疑惑。
我的確是禮拜一晚上拿去垃圾堆放場的,禮拜二就沒看到了。
“會不會是被其他人撿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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