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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回答。
我不想讓她知道,其實我已經愛上她了。因為我放不下自己的驕傲,我要驕傲的活著,哪怕這會讓我失去唯一的愛。離開前,我聽她說那個人一生行俠仗義不知道救過多少人,人們都說他是個大好人,但是她不信,因為他卻捨不得救一個深愛他的人。她只希望他說一句“其實我愛的人是你。”可是他卻不肯說。她說她突然開始害怕愛,因為愛是兩個人的事,她是一個孤僻的人,那一刻,她告訴自己我要嫁給自己,我要嫁給自己。哈哈哈哈哈。。。。。。
她一定很愛那個人,“如果你嫁給了自己,請一定要善待自己。”說出這樣的話,我覺得自己很可笑,也許愛上一個人本就是一件很可笑的事吧。在大漠呆久了,我好像忘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這讓我很不安。於是有一天,就像我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來到沙漠一樣。不知道什麼時候,我已經離開了沙漠。
殺的人多了,就會有很多不記得的仇家,那天一把劍刺穿了我的喉嚨,我看見自己的血瀰漫在風中,滿天綻放著驚豔的血花,那種景象很壯麗。我第一次嗅到了鮮血的味道,那是我從來沒有聞到過的。我第一次知道血的味道原來是這麼醇香,我陶醉的閉上了眼睛。
其實我很怕死,因為我這一生有太多的遺憾,我記得我已經很久沒有見過桃花了。
以前我一直以為有些話一生只能說一次,所以我很謹慎,到最後有些話我連一次也沒說過。
第二十六章 借一下王家衛的
3。我的《石頭森林》
我們可以因為一分鐘而永遠的記住某個人,卻用一輩子也忘不了那一分鐘。
序言
當我愛上生命中第一個女人時,我相信我們可以永遠在一起。但當我愛上生命中第二個女人時,我就明白我還會愛上更多的人,因為人是會變的,我會變,我愛的人也會變,我們身邊的一切不都在變嗎。
我很害怕被別人瞭解,因為這會讓我沒有安全感,所以我從不和同一個人相處太久。
2008年10月13日的傍晚我遇到她,後來我們在一起了,我告訴她“我們不可能在一起很久,因為你太瞭解我了。”
我總以為在感情的遊戲中是我贏了,其實不是,因為我最想和她在一起時;她卻不在我身邊。不知道從何時起,我開始喜歡看秒針在錶盤裡轉動。時間滴答滴答流動,一分鐘的時間秒針就可以回到原點重新開始。我很想知道有些事情,我們需要多久才可以重新開始。有些人,我們需要多久才可以重新遇到。
從一家花店走出來的我,漫步在漸漸入夜的歸途上,腦海裡的旁白依然繼續著。我希望哪怕有一天,我離開了這座城市,那些話可以留下。那些話對於我很重要,這座城市對於我也很重要,所以我希望它們可以永遠在一起。
腦海裡的旁白
記得上一次我過生日時,她對我說“生日快樂。”
那一刻我很感動,我希望這份感動可以越久越好,可是沒過多久我們就分手了。我失戀了,失戀是連線幻覺與真實的橋樑。失戀之後,很長一段時間我都分不清哪些是幻覺,哪些是真實。哪些是真話,哪些是謊言。
明明剛才她還在鏡子那邊對著我笑,可是當我也對著她笑時,我發現她走了,站在我面前的卻是一個和我長得一模一樣的傢伙,不,我才沒有那麼醜呢。
我們分手的第二天是情人節。我買了一束玫瑰花送給自己,那一刻我告訴自己以後每年的情人節我都會買一束玫瑰花送給自己,等我買夠9999朵玫瑰時我將徹底的忘記她。
這樣我這輩子都不會忘記她。我這麼做不是為了我愛過的她,而是為了愛過她的我。我曾經那麼愛她,我怎麼忍心自己忘記她呢。
愛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