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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年輕警察問的有些過界了,便伸出手扯了扯他的胳膊,示意他別問了。
人家都大義滅親把三個兒子都送進監獄了,他還問人家怎麼想的,這不是往人家傷口上撒鹽嗎?
人家老大爺風格高是風格高的,可不代表人家把孩子送進監獄不傷心啊。
戚妄並不覺得生氣,他淡淡地開口說道:「誰都是父母生養的,沒有人是石頭縫裡面蹦出來的,他們三個把人家爹媽的寶貝當成畜生一樣販賣,他們就該接受懲罰,我是他們的爹,他們做錯了事情,我就該讓他們知道自己錯了。」
聽到戚妄的話後,那兩個警察肅然起敬,看著戚妄的眼神都變了。
現在這個社會,像是戚妄這樣子想的人不多了。
人們總是會下意識地偏向自己親近的人,不管他們犯了多大的錯,總能想出各種各樣的理由和藉口為他們開脫。
那些包庇罪犯,替罪犯們頂罪的,轉而去攻擊受害者的那些人,卻從來都沒有想過,別人也是父母的寶貝,他們家的人金貴,人家就是野草可以任由他們隨意傷害了嗎?
做完筆錄後,警察安排了休息室給戚妄休息,他乖乖地跟著去了,並沒有提出去看那些被他救出來的女人們。
看到戚妄的做法,那兩個警察更加滿意了。
有很多犯罪分子的親人良心未泯,會選擇去幫助受害人,然而他們卻並不是無償幫助的,有些人會用這些小恩惠做為交換條件,讓那些受害人諒解犯罪分子,為他們爭取減刑。
他們覺得自己是在做好事兒,覺得既然他們幫了受害者,那受害者就有義務答應他們的要求,那些人覺得這對雙方來說都是雙贏的局面,可是對於那些受害者來說,這就是最大的屈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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