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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真的比過往沒有情感的幾十年要恣意得多。
但沒想到我妥協到了這一個地步,她都還是要離開我。
我恨,但最後我還是趕回來挽留她了。
這是我這輩子做的最正確的一個決定。
☆、夏丞番外
我是一個小痞子。
不記得是從幾歲開始,我就在巷子裡遊蕩了,撿路邊的垃圾吃。巷子的盡頭有一面溫暖牆,常年四季都會有人把不要的衣服掛在那裡,那裡基本上就是我的衣櫥了。
我沒有父母,隱約只記得自己曾經是住在一間溫暖的大房子裡,有女人溫和的聲音,似乎在哄我睡覺。
但也許只是個夢,因為如果我是住在大房子裡,有那麼溫柔的媽媽,不可能會流落街頭。
十二歲的時候我開始跟著街頭的混混們混,因為我長得高,又耐打,很快就混出了一片小天地,收保護費,拿錢□□,恐嚇,終於算是過上了不用擔心溫飽的生活。
十五歲那一年我入了幫派,扶搖直上,不到兩個月就做了一個片區的大哥,我洋洋自得,帶著一票小弟去“收貨”,結果被人圍堵。
西瓜刀砍下來那瞬間我才明白,我是做了人家的替死鬼。
我不知道自己被砍了多少刀,在意識模糊的那一瞬間,忽然有四五輛黑色商務車將我們團團圍住。穿著黑衣的男人下車,訓練有素地加入到這場鬥毆中,但他們不是我們這一隊的人,也不是另一邊的人,因為他們誰都打,打到小倉庫裡再無一個人能站起來。
我縮在角落,血肉模糊,眼前是一片血色,而後看見一輛漂亮的黑車開過來,停在我面前,車門開啟,一個穿著黑色高跟鞋的女人下車,她的步伐優雅得像貓,走到我面前蹲下後,問了一句:“叫什麼名字?”
她的聲音很溫柔,但卻不是我夢中媽媽的那種溫柔,這種溫柔莫名地讓我有些害怕,因為今天讓我來送死的大哥,也曾用這種口吻問過我的名字。
我昏了過去。
醒過來的時候是在一個陌生的地方。
坦白說我活了十六年,都沒有睡過這麼舒服的床,舒服得我一度忘了身上的痛意。
我沒有睜開眼睛,不爭氣地希望自己能在這張床上躺一輩子,就這麼死過去也行。
到了晚上有醫生過來檢查,我仍然沒有開眼睛,察覺到醫生走後病房裡還有人,我聽到他打了個電話,稱呼對方為單董,告訴她我這小子救活了。
半小時之後病房外傳來腳步聲,是那種細高跟走路的聲音,我莫名想到了那一雙黑色高跟鞋,然後心跳加速,眼皮也開始跳。
腳步聲停下後我聞到一陣香水味,我能感覺到一雙銳利的視線停留在我身上,這給我極大的壓迫感,幾秒之後視線移開,我聽到女人淡淡開口:“既然救活了就別開止痛劑了。”
隨後她便走了。
當時我鬆了一口氣,但到了半夜藥效過去,我疼得太陽穴突突地跳,後背出了一身冷汗,止不住地□□。
我聞得到病房內一陣似有若無的香水味,於是死扛著沒有睜眼,直到細微的腳步聲走近,女人纖細的手指劃過我的臉頰,“還裝呢?”
聲音很輕,輕易就讓我心跳加速了,我睜開眼,在黑暗中凝視她。
“叫什麼名字?”她又問了一遍。
“你是誰?”我問。
聽得她輕輕一笑,“我是單路。”
“為什麼救我?”
“你也知道我救了你?”她尖銳地反問:“結果你連名字都不告訴我。”
我覺得她肯定知道我的名字,否則為什麼會救我?我也不知道怎麼想的,當時居然脫口而出說了一個假名字:“我叫金風。”
聞得她一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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