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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呢,山泉村也有些年紀輕輕就喪了夫的俏寡婦,和村裡的光棍攪合在一起,大家都心知肚明也沒人把他們扭著施村規的。
所以陶氏想的簡單,她覺得蕭瑜和葉芙蓉,也不過是納個妾的事,雖說是蕭瑜和葉芙蓉是無媒苟合,但只要葉瓊華這個當事人不鬧出去,也算不了大事。而且都是一家人,兩人還是姐妹,怎麼能把蕭瑜扭去送官呢?大戶人家不是都納妾收通房什麼的嗎?葉瓊華怎麼能這麼不講情面呢!
可是陶氏卻沒想過她兒子不是八抬大轎娶葉瓊華進門的,而是葉家的上門女婿,姓都差點隨了葉姓。她沒有想過他兒子既然是上門女婿就該規規矩矩老老實實地,卻還想著姐妹同享才是妙事。沒有想過葉瓊華對他們母子的好,卻想著葉瓊華此時太咄咄逼人。
如此自私自利的陶氏她自然是不同意她兒子要去見官的,若真去送官了,蕭瑜的臉面就丟盡了,而且偷情的罪行很重的,她怎麼捨得讓她寶貝兒子去受那份罪呢?
所以她就罵葉瓊華,劈頭蓋臉的罵,想要用婆婆的威勢讓她屈服,打消將她兒子送官的念頭。
可是葉瓊華由她罵又她叫,她自巍然不動。末了,她說了一句。“我和蕭瑜成親之前他是和我父親簽過契約的,按過手印簽過名字。婆婆你要知道,我葉家家大業大,我葉瓊華也有撐起葉家家業的能耐,我之所以和蕭瑜成親為的不過是延續香火,可蕭瑜卻違背當初的約定,還和我妹妹有了私情,這可不僅僅是違約那麼簡單的事了。要知道,我父親去了還不到一年,尚在孝期。”
陶氏一怔,不太明白。
不過之後她就會明白這到底是多嚴重的事了。這守孝啊,就跟偷情一樣,沒人戳破捅出去就沒事,但一旦有人報官,就是很嚴重的罪了。
葉瓊華讓人拉住陶氏,讓李知府把蕭瑜和葉芙蓉押回衙門。這一路上兩人幾乎赤|裸的,只粗粗著了一件遮攔春光以免有違風化的褻衣。不過嘛,既是褻衣,又是富貴人家的,自然是上好的料子,又舒適又透氣。如此一來,男人身下的二兩肉,女人上身兩團豐滿,櫻紅兩點,雙腿間毛髮黑色地帶,若隱若現,幾乎是能看個大概的輪廓。
一傳二,二傳四,所有人都呼朋喚友的叫人來看熱鬧,不到片刻鐘,整個江南城的人都知道了此事。
有些母親牽著自己的姑娘或是兒子,嫌惡的撇開眼,然後細細叮嚀說一定要潔身自好,千萬不能像這對姦夫淫|婦一樣。
那些少年少女們羞羞怯怯的低著頭,乖覺的聽著父母的教誨。
如此,事情已然鬧開,接下來的事情就是順理成章了,唯一要做的就是將自己摘清,捧上受害者的神壇。
作者有話要說:從35章開始倒V 看過的親千萬不要買錯哦! 這是第二更,後面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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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陶氏當街罵瓊華
第二日的時候;葉家的入贅姑爺和自己妻子的妹妹被眾人捉姦在床;被知府老爺捆走了;這個事情已經眾人皆知。
因為是眾目睽睽之下捉姦在床;根本就沒有什麼可審的;只是走個過場兩人就要被判刑的。
可是那陶氏卻大鬧公堂,哭鬧哀嚎死活攔著不叫衙役碰她兒子一根手指頭,李知府顧忌葉瓊華對她的敬重,又是個老人,只得無奈的把蕭瑜押入大牢;待得了葉瓊華的話再做處置。
那陶氏也知想要自己兒子沒事就必須得讓葉瓊華開口放人;她於是抹了抹眼角的幾滴鱷魚淚,擺著一副惡狠狠的模樣就直奔葉府。
陶氏被葉瓊華敬重恭順慣了;哪會肯對葉瓊華低頭?她可不是去求情的,她是去逼葉瓊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