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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蒂芬妮梅爾的臉色一陣紅一陣白,她當然明白傑德給他的幫助有多大。如果不是傑德的幫助,那麼《暮光之城》最終只會是一部愛情小說罷了。但是因為傑德的參與,整本書已經被提高到“血族與狼人族的種族史詩”級別了。但是斯蒂芬妮不願放棄到手的財富和名氣,冷冷地拒絕道:“我要撕破你的偽善面具,讓世人看清楚你的虛偽!”
傑德沒有再說什麼,起身將檔案交給了己方的律師,囑咐道:“我們不僅要勝訴,更要法庭頒佈禁制令,禁止梅爾女士有生之年創作任何和血族及狼人有關的小說。”
☆、340·輸贏已經不重要
對於一個娛樂工業十分發達的國家來說;美國的很多娛樂產業其實早已經是流水線作業了。最簡單來說;影視行業的劇本創作就是一個流水線工作。一般是由creator(主創)提出故事大綱、情節線和基本設定;然後由陣列writer(主筆)們將這個大綱跟完善掉。而在美國,涉及到著作權歸屬和獎項歸屬都是認定creator而非writer。雖然writer們有署名權;但是他們只享有基本工資而不像creator能拿票房分紅。
同樣在出版行列也是這樣;一些系列書籍的實際版權都是在某個創意公司手裡;他們找不同的槍手作者來完善這本書。主線故事、支線故事、前傳後傳、衍生作品……諸如此類,槍手作者當然也能署名也能拿基本稿酬,但是他們卻沒有整部作品的支配權。一旦創意公司不再需要他們,他們就必須轉型去寫其他小說了。
而梅爾斯蒂芬妮事實上就是“暮光”系列的版權是歸傑德謝爾曼投資的洛杉磯魔幻文學創意基金會所有的,傑德將《暮光之城》、《吸血鬼日記》、《少狼》、《東區女巫》等自己這邊的血族、狼人和女巫故事都整合到這個基金會下;由一批作家為整個故事構建一條統一的時間線和世界觀。因為傑德想建立起一個有關魔幻題材的規則,就像遊戲中的dnd規則一樣。因為真正組最賺錢的生意就是“賣規則”。
可以說梅爾斯蒂芬妮能獲勝的機率非常低,但是還是秉著“噁心人”的態度將傑德謝爾曼送上了法庭。震怒之下的傑德自然反訴梅爾,並申請了法庭禁制令。在很多人看來,傑德做法似乎有些過分,但是傑德的公關顧問卻有必要讓世人瞧瞧傑德的強硬。或許因為傑德並非什麼鐵漢出身,因此很多人對傑德的感覺就是很軟弱之類的。
公關認為這樣的印象不利於傑德的未來發展,尤其是傑德現在又是數家跨國企業的董事長和總裁,過於軟弱的形象會讓投資者對公司的前景產生憂慮。同時公關和律師都認為有必要透過這個案件來“殺雞儆猴”,畢竟傑德名下很多產業的法律風險都還是有的。最簡單的就是當年傑德幫助邁克傑克遜轉投自己公司留下的聯合電視音樂出版公司的股份,這裡牽扯到索尼音樂等美國音樂工業的巨頭。雖然風險還沒有被引爆,但定時炸彈才是最可怕的。傑德的助理團隊就是要給其他人一個錯覺,就算我們有錯,但你膽敢咬過來的話,也要掂量下自己的牙口好不好。而且就算你能咬下塊肉來,我們這邊也要崩壞你幾顆牙不可。所以梅爾就成了傑德助理團隊眼裡最好的標杆了,橫豎她本身也是另一方的棋子,既然是棋子就要有棋子的覺悟。
一旦確定好了行動基調之後,各方人馬就動了起來。首先是傑德名下謝爾曼國際傳媒集團的we電視網、藝術娛樂電視網等電視臺紛紛對梅爾下達了禁言令,任何和梅爾有關的節目都無法在sim旗下任何頻道播出。雖然有媒體詬病傑德是濫用公器,但是也沒有人傻到這的去起訴傑德的動作,因此梅爾頓時少了一些節目通告。緊接著,和傑德關係最好的cbs和fox兩大傳媒公司的無線電視網和有線頻道也封殺了梅爾斯蒂芬妮。
儘管雷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