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2/5 頁)
。可是這次卻再也沒法像上次那樣保我出去!張朔甚至都沒辦法進來看我一眼!
後來我被提審的時候才知道,我那一簪子正好插在趙蕾的肺裡,搶救無效!
審問我的女警察看我一臉呆滯的樣子,先給我倒了杯水,然後才開始問我問題!
“說說吧,為什麼殺人啊?”
“是她先撲過來的,她掐著我的脖子,想殺我,我是自衛!!!”
我說著說著就激動起來,掙扎著想站起來,結果還沒站起來就被站在後面的武警給按住了。
女警察把一份檔案摔在我面前,說:“行了吧你!你是有前科的人啊!之前你就因為在死者趙蕾家潑油放火被刑事拘留了24小時!你給我解釋解釋,當初為什麼去放火啊?”
“我……我,趙蕾殺了我爸爸,我要報仇!!!”我心亂如麻,一著急就說出了出來,女警察一愣,而後又問我“你怎麼知道是趙蕾殺的你爸?證據呢?”
我自然是沒有證據,只能拼命的搖頭,“這種事還要什麼證據,就算有,憑他的背景,什麼證據都被抹掉了!當初本來可以指證她的那幾個打手先後翻供,你去查他們的銀行賬號,是不是前段時間每個人的戶頭都有五十萬進賬?!”
女警察愣了下,一臉好奇的看著我說:“你是怎麼知道這些的?你自己查的?”
我自然是不能把張朔說出來,就沒再開口。
第二次提審的時候,張朔和律師都都來了。我一看見張朔就想跑過去抱他,結果律師適時地攔住我,說這個敏感時刻不太好有肢體接觸。
“張朔,你找到我媽了嗎?”
張朔搖搖頭,他緊緊握著我的手,說一定救我出去。
我知道自己這次闖了大禍,不可能再出去了,我跟張朔說,“不用再管我了,但是求你一定找到我媽!”
家屬會面的時間只有五分鐘,張朔他們走了之後,我再次被帶到刑訊室,這一次,原告方,也就是李家提供了更多我殺人犯罪的證據。
先是李軍他媽,她甚至把我原來放火的照片拿了出來,也不知道她是怎麼拍到的!
“沈宜,你還有什麼話說啊?”女警官從我手裡抽走照片,然後坐在桌子上說:“上次據說你婆家出了不少力才把你撈出來,怎麼著,你這次又跑到人家家裡幹什麼啊?”
女警察這個問題倒是提醒了我,我說“您把我的手機拿來,事發之前我收到一條恐嚇簡訊,說是要殺我全家!我以為是趙蕾乾的,就跑到醫院去確認我媽的安危,但是我媽已經不見了!我已經失去了父親,不能再失去母親了!如果是你,你能不急嘛?”
另外一個警察將我的手機拿過來,我點開簡訊給她看,她看了一眼之後問我,“你怎麼知道這是趙蕾的電話?”
“肯定是她!我只跟她有過節!”
“什麼過節?”
她這麼一問,我突然語塞了……但是為了能儘快出去,我還是實話實說了,將我靠近李軍企圖報復趙蕾的事兒說了。
警察按照我給的電話去調查,儘管這個號已經銷了,但註冊用了身份證還在,經過調查,這個身份證竟然是給我們誰都不認識的一個農村婦女的。
據說警察找到這個女人的家的時候她都嚇死了,問她手機去哪裡了,她說丟了!
這樣一來,這條線索就不成立了,而李家那邊咄咄逼人,提供的證據越來越多,麗姐後來來看我,告訴我說李軍已經足不出戶好久了,而李媽媽放了狠話,就算是傾家蕩產,也要把我繩之以法!
張朔後來也被張家禁足了,為了跟這件事脫離關係,張朔他爸已經在媒體面前跟我劃清了關係!
輿論的壓力下,這個案子很快開庭了,我因為故意傷害和殺人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