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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食道,一路燒到胃部,火辣辣的。
阿彩看到我樣子很難受,趕緊夾了一塊肘子放到我碗裡:“吃菜。烈酒配肥肉。古人說:‘大碗喝酒,大口吃肉。’就是這意思。”
我跟阿彩住過那麼久,她連一片青菜葉子都沒有給我夾過,今天卻給我夾了一大塊肉,我還真有點受寵若驚,趕緊把這份“恩賜”放進嘴裡,果然,被油水這麼一中和,人沒那麼難受了。
“生米,記住了,下次有好男人,要分我一個!”
“啊?”
阿彩面不改色地說:“啊什麼啊?我說的是真話,不是開玩笑的。你遇上好男人的機率比我高,如果你有那些應付不過來的男人,不妨過給我。”
“你今天結婚呢!”我提醒眼前這位準新娘。
“我知道啊。”
“從今天起,你已經有老公了。”
“別跟我提那傢伙。”阿彩說出了一句讓我驚詫的話,“我又不愛他!”
“啊?”我懷疑自己是不是喝得有點醉所以聽錯了,“你不愛他又和他結婚?”
“生米,你少白痴了。現在的男女,相愛的不一定結婚,結婚的不一定相愛。我跟他,誰都不愛誰,只不過都找不到更好的,年紀又大了,所以只好先湊合一下,等找到好的,就會毫不猶豫地把對方給踹了。”阿彩說得很認真,不像是玩笑話,“我是這麼想的,他也是這麼想的。我心裡惦念著別的男人,他同樣背地裡全世界地找能被他騙到手的女人。”
我聽得目瞪口呆。阿彩又給我倒上一杯白酒,逼著我幹了,她自已也喝了不少,然後抹抹嘴唇說:“生米,你知道婚姻是什麼嗎?”
我搖搖頭,眼睛有些花,看來快要醉了。
“婚姻就是一場宴席,遲早是要散的,就算是那些白頭到老的夫妻,因為死亡,還不是要天人相隔,還是散了。”
“那人呢?婚姻中的人呢?”
阿彩回頭看了看那些幾乎差不多走光的賓客:“人就好比參加宴席的賓客,有些人覺得菜不對自己的口味,會提前退席,把胃口留出來去趕下一場。有些人雖然也不喜歡吃這些菜,但是為了面子或者因為怕麻煩不想換地方,會堅持到最後。還有一些人,因為遲到了,就只能吃別人剩下的殘羹冷炙。”
“阿彩,別那麼悲觀,還是有很多人因為幸福而相伴一輩子的。”
“是啊,有,這種人就像是在宴席中喝醉了的人,因為酒精的麻痺而得到了一種虛幻的快樂。”阿彩越說越精神。
我聽得卻越來越洩氣,我不喜歡這種頹廢的論調,給人一種灰濛濛的壓抑感:“阿彩,幸福是實實在在存在的,它不是一種虛幻的快樂!”
阿彩哈哈大笑起來:“幸福就是一種虛幻的東西,你說它實在,那你能不能告訴我幸福是什麼?”
若是在以前,我肯定無法回答阿彩的這個問題,現在的我,已經被幸福多次感動過,不再是那個當初找不到方向的笨丫頭,我可以大聲地告訴別人幸福在我心目中的定義:“阿彩,幸福很簡單。它就是你餓的時候,吃得飽飽的;你困的時候,睡得香香的;你冷的時候,有一件大棉衣,讓你全身暖暖的,這件棉衣甚至還不需要款式很時髦、很名貴;幸福就是父母在想你的時候給你打個電話;你為難的時候,朋友幫你一把;替自己喜歡的人做那些並不好吃的食物,或者對方陪自己看電視……這些都是幸福。”
“生米,你說的這些東西都不是永恆的,父母會一天天老去,甚至有一天會離開你,朋友不一定會幫你,而是算計你,替自己喜歡的人做食物,他有可能動都不動一口,你想讓對方陪你看電視,他卻要出去跟男人們一起去酒吧看鋼管舞。”
“所以我很珍惜現在擁有的東西,至少我現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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