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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啟明和每一個成長中的孩子一樣,盼望著假期的到來。只是沒有人知道,他盼望的,不過是假期才能見到的那個女孩子。
方晴每年都會被爺爺接回N市,易家女孩子少,這個外孫女便被捧在了掌心,明珠一般嬌養著。
夏啟明覺得方晴很不一樣,不像他身邊的那些女孩整天嘰嘰喳喳討論著明星服裝。她在身邊的時候,夏啟明的心是寧靜的,那樣一個處於叛逆期的男孩,卻硬生生收斂了自己的脾氣,心甘情願地捧著一本書,整天整天陪著她。
那個時候哪裡懂得什麼是愛?
夏啟明只知道他喜歡看見方晴高興的樣子,笑起來眉眼彎彎,秀氣的鼻子微微皺著,露出一排整齊的小米牙。
於是,他為她收集來各種各樣精美的本子,有著雅緻的細細花紋,他小心翼翼地用那種繁複飄逸的字型,抄寫大段大段華美的詩詞。
他的書房一天天擴充,終於堆滿了詩詞歌賦,琴棋書畫,再次邀她前來的時候,甚至可以“紅泥小火爐,綠蟻新醅酒”。
這樣便是愛了吧。
不懂,卻更加簡單純粹。
只是有一天,方晴也會為了某個少年抄寫細膩的句子,將所有心事暗付於一筆一劃中。
她開始很認真地學習日語,皺著眉頭反覆練習著平假名。
夏啟明看不過她的辛苦與彷徨,他置於心尖上的人怎麼可以因他人神傷?
方晴卻總是用微微感嘆一般的言語描述著她喜歡的男孩,他的優秀,他的出塵……他像故事裡的俊秀公子,才華橫溢,白衣飄飄,手執一卷書臨河而立。
然後夏啟明整個漫長的少年時光裡,最喜愛的就是白色的襯衫,一塵不染,將修長的少年襯托得更加俊逸挺拔。只是,彼時,夏啟明並不是方晴眼中騎著白馬而來的王子。
可那又有什麼關係呢?
夏啟明孤身一人躺在異國他鄉的時候就明白了,他曾經做過那麼多的傻事,討那個女孩子的歡心,討厭聽她說起別的男生,無非就是因為他愛上了而已。
在國外求學的那些年,他一個人走過很多地方,見過很多風景,每一次都會用筆細細描繪,期待著有一天可以和方晴一起分享那些美麗。
然而他再次見到她,當初那個喜歡讀詩經的女孩,已經長成了氣質出眾的女子,只有那雙烏黑靈動的眼睛,那麼多年午夜夢迴的時候總會出現的明亮雙眸,依然沒有變,依然讓他……怦然心動。
那時候,他才真正明白了當初她唸的詩句是什麼意思。
既見君子,雲胡不喜。
既見到你,怎能不喜?
她不再軟著聲音喊他“小明哥哥”,再也不會抱著書坐在他家院子裡,給他讀一首一首憂傷到心碎的小令。
夏啟明忽然就覺得惶恐了,小時候親密無間的感情是不是還在,長大後,他是不是還能一如既往地守在她身邊,像以往一樣,安然地陪著她成長。
要怎麼說,那些想你的分分秒秒。
要怎麼說,那些蝕骨磨人的思念。
別來無恙,不過是他給她的小小角落,卻是他的整個世界。
那是他的希望,希望她能時時前來,像小時候一樣,帶上正在讀的書,或者一幅畫,拉著他一起欣賞。
別來無恙,也是他的祈願。
像是他這麼些年卑微的守候,即使無望,也希望她一切安好。
即使再也不來,也希望,無恙。
他也有那樣的不甘啊。
明明不差的,奈何方晴看不見。喜歡上一個人後,其他的,便都入不了眼了。他想要爭取過,只是怕踏出那一步,方晴便會躲得遠遠的,她是那樣感情細膩到需要精心呵護的女子,被愛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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