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人生哪能盡如意,凡事只求半稱心(第2/4 頁)
不能讓同事看出他的異常,在人前戴面具是多麼的心累!
馮劍就那樣拖著,或許方瓊會稍微軟化一點呢。
方瓊的侄女要結婚,她有時間就跑去幫忙,打掃衛生,回來就累得懶得說話。
馮劍也想去幫幫忙,可想想自己這種狀態,去了如果讓人看出自己的不快樂,還以為自己有意見呢,還不如不去。
結果,方瓊又一次說他不懂事,這麼大的事也不知道去一趟,白眼狼!
馮劍不做解釋。
結婚那天馮劍去了,婚禮很熱鬧,農村的、城裡的習俗都一件不落,喜氣洋洋。
婚慶當然少不了照相、錄影,馮劍就有意躲開,不想讓自己的形象出現在鏡頭裡,給別人留下不好的記憶。
可他的這種做法,又能讓幾個人高興呢?
“你不要以為掙點錢是給我,那是給你兒子!”方瓊說,“也不要找這個那個的說和,我下定決心了!”。
馮劍不解釋。
“你是男人,不能耍賴皮!協議書寫了沒有?”幾乎沒幾天方瓊就問。
“我真後悔結婚!現在我看到你的同事就會感覺矮人一等!”
後來馮劍寫了協議書,他只要那輛車,每月給孩子1千的撫養費。
又按方瓊的要求去拍了照片,離婚證上要用到。馮劍為此去照相館2次,第一次背景拍成白色的了,只好再拍成紅色的。
那些天馮劍感覺自己就是一個木偶,卻又不想讓別人看出來,他感覺丟人,一個男人被掃地出門的感覺。
天地都容不下一個自己,而這種痛苦卻沒有一個可以傾訴的物件。有沒有這麼一刻,你覺得自己拼盡了全力,卻還是陷入了絕望?你突然就發現生活是多麼的虛無,而自己的人生又毫無前途?有沒有因為一句話,一下子便跌入谷底,所有的努力瞬間統統付之東流?
自己那麼失敗,事業沒有,自己就是一個平平常常的教師;財富更沒有,家也維持不住;上不能好好孝敬父母,下不能讓孩子仰慕。他也想不如一了百了,可想想還有父母,還有孩子,只好接受現實。
8月24日,天空也很應景的下著細雨,馮劍就那樣走下車去。
兩個人去了民政局,局裡辦離婚的很是不少,這讓馮劍低沉的心稍微安定點,畢竟不是隻有他一個人這樣悲催。
辦理手續很簡單也很快速,拿著綠色的本子,車裡馮劍問了一句:“這下你輕鬆了吧?”“是!”方瓊冷冷的說。
馮劍就搬出了他們的家,自己找了一個便宜的小房子租住下來,像一隻流浪狗一樣的在每個夜晚,每個週末,獨自舔著傷口,發呆。
非一日之寒,可自己到底為什麼就變成一無所有了呢?馮劍也不想告訴父母自己離婚了,不想因為自己又要讓他們擔心。
人最悲哀的,並不是昨天失去得太多,而是沉浸於昨天的悲哀之中。
方瓊也是區醫院的一名醫生,兩人是透過他人介紹認識的。
那時馮劍也剛剛從一陣感情的失落中走出來,見面時感覺方瓊面板很白,一頭短髮顯得人很精煉,做事也很細心,也就逐漸往醫院跑,晚上也會陪方瓊值夜班,帶些水果。
方瓊一邊和馮劍聊天,一邊用輸液管編織個大蝦、金魚什麼的。後來就給馮劍織圍巾、毛衣、毛褲了。
方瓊感覺馮劍長得很英俊高挑,雖然不太會哄人,卻也真誠本分,也就熱乎起來。
方瓊的父親是一家國企的辦公室主任,家庭條件當然不錯。方瓊常常帶些水果、咖啡、茶葉給馮劍。
起先家裡不太同意方瓊和馮劍交往,認為馮劍的家在鄉下,以後事情會很多。倒是方瓊的母親很中意馮劍的,兩人最終才結婚生子,按部就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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