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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呆先生一點都不呆,就是有點孃兒,他一張溜光水滑的臉湊過來,香水味兒刺鼻。春水下意識地想躲,卻被袁峰鉗住了,只好忍著。
“你多大了?”阿呆皺著眉。
“二十一。”
“嘁,太老了,我不要。”
於是換薇薇小姐來。
相比之下薇薇小姐倒像個男爺們兒,她捏捏春水的胳膊又敲了敲他的胸脯,很嚴肅地發問:“跟女人做過嗎?持久力怎麼樣?”
春水徹底敗了,他使勁掙脫袁峰的手,衝著簡捷驚慌地鞠了一躬,撒腿就要跑,卻發現簡捷趴在欄杆上,早已笑作了一團。
“袁峰你們積點兒德吧,看把孩子嚇得,臉都綠了。”
“誰讓他說幹什麼都行呢?”袁峰也開心的不得了,“我這是給他長教訓,人說話一定要對自己負責任。”
“去酒吧行嗎?好幾個不錯的駐場歌手。”簡捷止住了笑,詢問春水的意見。春水驚魂未定,僵硬地點點頭。
“走,小土雞,我帶你去剪個頭髮換身衣服。”阿呆摟住春水的肩膀,春水渾身一哆嗦,回過頭求救地望著簡捷。
“去吧。”簡捷衝著他點點頭,“這個他比你在行。”
簡捷望著春水的背影出了一會兒神,袁峰過來攬住他的腰。
“喜歡他?”
“嗯。”
“寫了那麼多首歌兒了,不如讓他唱來聽聽?”
“還早,再看看吧。”
袁峰的手不安分的在簡捷的腰上游走,簡捷懶洋洋地開始數數:“一,二……”袁峰飛快地把雙手高舉過頭,一邊後退一邊說:“活祖宗我馬上在你面前消失,你要是再敢在大庭廣眾之下脫褲子,我就從二樓跳下去。”
酒吧的客人不是很多,春水沒事的時候就會坐在角落裡,聽臺上的歌手唱歌。跟酒吧的格調有關,五六個歌手倒有一半是民謠風,另外兩個唱英文歌。辛迪是唯一的女歌手,儘管她唱的歌春水不怎麼聽得懂,但是他很喜歡她低沉暗啞的嗓音和安靜的颱風。
自己什麼時候能上去唱呢?春水覺得是一種奢望。一個小城市裡出來的孩子,說不自卑是假的。他聽不懂英文,弄不懂潮流,到了這裡才發現,會唱的都是些老歌,唯一能把他和這個時尚的環境連線在一起的就只有簡捷,可最近他忙於一個現代歌舞劇的排練,好多天沒露面了。
“懂英文嗎小子?聽得一愣一愣的,是不是看上人家姑娘了?”不知什麼時候袁峰坐在了他身邊,春水趕緊站起來,畢恭畢敬地叫了聲“袁哥”。
袁峰示意他過來,抬手整了整他有點歪斜的領結,他的手上夾著煙,灼熱的菸頭在春水的臉側不時晃動著,春水卻沒覺得害怕。
“你簡老師嗓子不好,但他不聽話,總是偷著喝酒。”袁峰四下裡張望著,看似漫不經心地說:“給我看著他,能勸就勸,不聽就給我打電話。”
春水不解地看了看酒吧另外幾個侍應,為什麼要跟我說呢?袁峰笑了。
“那幾個混蛋都是他的人,盡幫著他誑老子。”
“袁哥,我……”春水稍稍退了半步,“我也是他的人,不過,這事我聽你的。”
看來袁峰很滿意他的回答,習慣性揉他的腦袋,春水想這人以前是不是養過一條大狗呢?抬起頭,人已經走了。他聽同宿舍的吳奢說過袁峰在道上是如何的冷血和狠辣,此時想來不怎麼靠譜,這個男人給人的感覺像一件柔軟寬大的棉絨格子襯衫,溫暖又舒適。什麼時代了,港版黑幫片不要看得太多。
簡捷的歌舞劇前兩天終於在夜未央的中央舞臺上演了,都是夜總會自己的歌手和舞者,但觀眾的反映很好。這一天演出結束,他帶著幾個人來酒吧消遣。物以類聚,簡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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