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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樣了。啊啊,在這個年代,世紀這個詞還沒有被人接受,說了也沒有人懂,所以還是要小心地用啊!
因為聶小倩突如其來的話語,完全失去了寫符的興致,冬天東逛逛西逛逛地在依然破舊的蘭若寺裡遊蕩。
為什麼還留在這裡呢?為什麼不離開呢?畢竟這蘭若寺第一屆主人是妖,目前被關在地下室裡,第二屆主人也已經走得不知道哪裡去了,所以為什麼還要留在這裡呢?
冬天靠在廊柱上,長長地籲出一口氣,自己好像最近以來特別喜歡問為什麼。啊,這必然和木頭書生做了鄰居大有關係。
這段日子以來,書生教她識字自學《奎華寶典》,小倩陪著她練習法術,他們有志一同地不在她的面前提起燕赤霞的名字,卻又陪著她住在這不知道什麼時候又會出事的鬼寺當中。日子慢慢地悠然地淌過去,明明秋試的日期越來越近,寧採臣卻連提都不提及,聶小倩則似乎連自己的屍骨還在老妖的手裡這種大事都忘記了。
他們都當她是脆弱得不可一擊的玻璃娃娃,卻忘記了她再怎麼說也曾經是黑街大姐頭的事實。雖然他們也未必懂得什麼叫做黑街大姐頭。
再說,他們不知道她只要知道燕赤霞還活著就很足夠了。說什麼“你殺死我吧,殺了我”這樣話,後來冷靜下來想一想其實自己也很後怕,萬一那個神棍真的走火入魔把她殺了……呃,總之那不是很愉快的回憶。
再怎麼樣地活著都比死了要好很多,在這方面她就常常懷疑寧採臣和聶小倩的“婚姻”生活。當然,她也不會雞婆到三更半夜去趴在他們房間的窗戶上偷看——雖然她是有點這樣的想法,但是這種事情是打死也不可以承認的。
活著多好,可以看見青的草,紅的花,還有藍的天上白的雲飄,還有一種可以慢慢等待的牽掛。
是的,這就是她不離開的原因。只要老妖在蘭若寺裡一天,那個傢伙不管怎麼樣,也始終會回來一次的吧?夢裡的情形雖然一再告訴她,他活不過二十五歲這個關口,但是在那以前,他會回來一次吧。那麼,就有再見一次的機會了。
如果那個機會放在她的面前,她發誓要清清楚楚告訴燕赤霞:我想通了,我不會為你死的,你放心,但是如果你不介意的話,請給我一夜情作為我們認識的紀念。等我回到現代,我也可以很得意自己擺脫了處女的身份,基本符合浪漫愛情小說的標準,然後快快樂樂地活下去。
對,就這樣說。這樣才像是她年冬天嘛!她是絕對不會學那個混蛋不愛惜自己的生命的,就是這樣,所以,要等著再見一次他的面,把這些話告訴他。
結果這樣一等就是幾個月,待到發現夏季過去,盂蘭節就要來了的時候,赫然已經到了落葉瀟瀟的秋天……
“採臣,你來試試看這件袍子,會不會覺得大了一些?”聶小倩抖開一襲天青色的長袍,微笑著說,“我故意做得大了一些,以後你高中了,官場應酬一多,人自然會富態起來。”
寧採臣笑起來,“你最近怎麼了?給我做這麼多的衣物,我哪裡穿得了?”
聶小倩輕輕一笑,“衣不如新嘛!”
書生哈哈笑道:“有你在我的身邊。我愁什麼沒有新衣服穿?”他伸手挽住小倩,嘆了口氣,“不過讓你做官太太的指望恐怕要落空了。嗯,我想要學些道術醫術,救妖救鬼救人!”他輕點一下小倩的俏鼻,“我要學燕赤霞,他既然可以令嬰寧轉妖為人,我也一定可以讓你重生。”
“不害臊的,拿自己跟人家燕道長比。”小倩笑起來,“人家是龍虎山張天師門下幾代惟一嫡傳,道術法力更是不可言喻的高,你算什麼啊?相信你令我重生還不如相信你可以找到燕道長回來。”
“呃!”寧採臣大窘,“小生,小生就如此不能令賢妻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