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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是善良的,她愛他,而他也愛她,他滿足了她對愛情的要求,不是嗎?但另一個聲音又在問他:“既然你愛她,你肯為她犧牲嗎?他能為她做什麼呢?”
也許可以同她結婚,他發現自己在心裡愛上了她。
是的,他有時也在想這個問題。
不過,這個問題是非常嚴肅認真的,不要草率從事,一定要慎之又慎,權衡各方面的利害。她真的值得他娶嗎?他要的是愛情,還是要對自己前進有幫助的婚姻?愛情和婚姻可完全是兩碼事。再錯一步,他就徹底完了,他想。
鄉里也有一些人看到過葉媛媛找鄧一群,現在,葉媛媛已經發展到白天有時也來找。她控制不住自己想見他的慾望。他擔心地對她說:“要是有人看見怎麼辦?”她說:“看見就看見。我不在乎。”他卻為她擔心。她還是個姑娘(至少在別人眼裡),將來還要嫁人的。他是不在乎的,他將來是要回到城裡去的。他是不會有什麼不名譽的影響的,再說,他是一個男人。
白天裡她到他的宿舍,他們也做愛。只要他提出要求,她就依他。緊閉的窗簾,神秘的光線。鄉政府大院外都是忙碌的人們或是無聊的人們。他們在屋裡緊緊地擁抱,親吻著,撫摸著。她是年輕的,在遇到他之前還是一個處女,她的嘴裡有一種清香。他拼命地吸。他看過一本叫《煉精士》的書,說這樣可以養身,少陰補老陽。採補之術。他讓她的情緒一點點地上來,然後再折磨她,讓她迷醉,讓她向他求饒,讓她紅著臉說下流話。他看到她的純潔喪失殆盡,心裡有一種特別的快活。他在心裡作踐她。沒有人介意他們,誰都沒有想到那一層。想到了也不要緊,因為他們沒有抓到任何實在的證據。話說回來,在這個地方,誰又敢找他一個省委工作組幹部的生活不檢點的證據呢?能派下來扶貧的省級機關幹部,自然是品德非常優秀的人。他們都是人尖子。我們沒有理由懷疑。
就是在這樣的氛圍裡,鄧一群盡情地享受著他所能滿足的慾望。
初秋的時候,鄧一群回到城裡的家中,這一次回去和肖如玉大吵了一場。
肖如玉已經不在她父母家裡住了,而是住在他們那個小家。就在那個小家裡,鄧一群看到她和另一個男人在床上。她剛剛來得及穿上衣服,但神情是淫亂後的樣子。而那個男人,鞋子還沒來得及穿。
鄧一群不認識那個男人。看起來,那個男人一點也不比他差。那樣子,也是機關裡的一位什麼幹部。這讓鄧一群心裡不能忍受。如果那個男人外貌上比他差,那會讓他的心裡多少好受些。肖如玉上衣沒扣,露出兩隻他所熟悉的乳房。而現在那乳房,卻讓他感到生疏。它屬於過另一個男人。
鄧一群真是氣瘋了。
他一個幹部,怎麼能受得了這樣的大汙辱。
鄧一群心裡決定要離婚。他想:他現在有權離婚了。他可以理直氣壯地離,而且,理是站在他這一邊的。沒有人會指責他。離婚後的他,一定有更大的選擇空間,至少葉媛媛是屬於他的,這是篤定的。只要他說一聲,他相信葉媛媛馬上就會跟他走。不要說他是一個省城的年輕處長,就是這時候他一文不名,她也會死心塌地地跟著他。他有把握。
回到鄉下的鄧一群準備好了離婚書,猶豫著究竟到底要不要寄給她。他知道,肖如玉心裡也許並不願意同他離婚,一個女人,要比男人更愛家庭。顯然,她並沒有像愛一個丈夫那樣地愛那個男人,在她心理上,她還沒有做好準備。對生活,對丈夫,她都有一種難言的失望。她對當下的生活有一種厭倦。她需要一種東西來進行填補。她需要一種刺激來重新激發她對生活的熱情。雖然她對鄧一群很不滿意,想過要同他分開,但她壓根從開始就沒有想到同別的什麼男人結婚。對那個男人,她沒有把握。她從來就沒想過那個男